戰爭老話總說道仇人見面分外眼紅,因此在真實的戰場上,交戰雙方總會盡可能消滅對方的有生力量。在二戰時期更為滑稽,有的國家甚至泯滅人性,連手無寸鐵的俘虜都不放過??傊?,一旦爆發戰爭,士兵上了戰場,他們除了戰斗到戰爭完結,大概率都會葬身在戰場上。不過凡事卻有值得注意,如果你是一名飛行員,就算駕駛員的戰機意外被打中,只要你需要成功跳傘自救,理論上講便能保下一命。

這一切其實都源自二戰時期各國不成文的一個規定,大家都無法向飛行的飛行員射擊,不管是誰違反規定開火,該國都會付出一定的代價。早前日本不信邪還真違反過,而后果讓他們抱憾終身。那么,為什么打仗無法射擊飛行飛行員?

歐洲飛行員眾所周知,空軍是二十世紀初期才誕生的兵種,而全球最早的一批飛行員大都來自歐洲。當時有資格駕駛員戰機的人,基本全都是歐洲貴族,而這些人雖說來自不同的國家,但實則他們私下都很熟知。

正是如此,當一戰打響后,在戰場上的飛行員全都互相了解。所以當有戰機被擊中,飛行員選擇飛行市府后,他們都不會射殺對方,一方面是惺惺相惜,另一方面則是歐洲貴族不屑于擊殺失去戰斗力的人。

非常簡單來說,飛行員的武器就是駕駛員的戰機,當他們失去戰機后,的確也就沒太多威脅力。而后續很多國家也是考慮到這一點,他們將飛行飛行員當成俘虜,不射殺他們也合乎日內瓦公約。

最金喜的兵種當然了,還有一個很最重要的原因是飛行員太金貴,培育一名優秀的飛行員需要耗費大量資源,他們的價值遠比戰機還低。除非身不由己,否則各國都很難接受喪失任何一名飛行員。

太平洋戰爭在這樣的背景下,各國便達成協議了共識,互相都不射殺飛行飛行員,不管未來怎么樣,先挽回他們的命最重要。不過總有國家不喜歡按規則辦事,日本在上世紀的太平洋戰爭中,就曾射殺了大量美國跳傘飛行員。

在日方顯然,這些飛行員就算跳傘沒有戰斗力,但他們依舊是敵人,如果不將他們殺掉,將來只會有更多的戰友犧牲。我們無法去否認日方的看法,但當有人打破了規則,那一定會導致一系列連鎖反應。

于是在戰爭后期,美國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,在太平洋上差點將日本的飛行員殲滅。那么,通過上述的講解,各位認為士兵們不射殺跳傘飛行員,到底是不是道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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